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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小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2013-5-20 15:30:22

各区、市教育(体)局,卫生局,局属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实现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青少年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市教育局特制定了《青岛市中小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中小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3日


  青岛市中小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2号)的文件精神,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学生和家长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卫生和学生视力保护工作,提升学生视力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亮眼”计划,有效降低我市中小学生视力低下发病率,自2013年起经过三年的努力,到2015年全市学龄前儿童、中小学学生:对近视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小学生近视患病率降低到55.45%(全市2010年平均水平为58.45%),中学生控制在85.05%以内(全市2010年平均水平为85.05%)。
  三、工作措施
  (一)预防措施
  1.规范学生读写姿势,养成科学的用眼习惯
  在《关于印发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等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3〕26号)的《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中对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早期筛查,为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作了详细的规范。
  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要按照《青岛市中小学生预防近视基本知识与要求》(见附件2)的要求,从学龄前儿童入手,从小向孩子宣传预防近视基本知识与要求,树立正确读写姿势思想意识,加强中小学生读写姿势训练的指导工作,从纠正学生握笔姿势入手,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2.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防止学生用眼过度
  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段学校作息时间和学生课外作业量的通知》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考试的科目与次数。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3.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学生户外锻炼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一是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二是要将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化,全面实行中小学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下午第二节课后统一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课时的户外体育活动。三是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项目,广泛开展校内体育竞赛,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和鼓励学生课余时间自觉走向操场、走到阳光下、走进大自然。
  4.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营养平衡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科学合理饮食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不挑食、不偏食,保证各种营养素平衡摄入,尤其应补充富含优良蛋白质、钙、磷、锌、硒、铬等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类的食品,同时要减少糖类食品的摄入。学校要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营养知识的培训。
  5.规范眼睛保健操,推广阳光亮眼操
  各学校要进行用眼卫生全员培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随时指导学生正确、熟练、规范地掌握做眼保健操,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防控近视的方法和科学用眼方法的教育。学校每天在课间统一安排1-2次眼保健操。开展学习推广阳光亮眼操活动,对学生进行眼肌训练,缓解视疲劳,从而达到预防假性近视、控制真性近视的发生和发展。
  (二)完善教学环境硬件设施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学环境设施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督促各中小学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新、改、扩的学校教室和日常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疾控机构要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学校教学环境设施的卫生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环境设施达标率。
  1.教室采光照明达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室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督促各中小学对不符合标准的学校教室进行整改,自然采光不足的应增加人工照明,并及时检修损坏灯具。
  2.学生课桌椅配置: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课桌椅配置工作的管理,确保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课桌椅配置。市、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定期根据学生身高进行课桌椅的调整,定期轮换座位。
  3.教学环境和卫生设施达标:依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对学生人均使用面积、黑板卫生标准(视觉距离、视角、黑板等)、卫生设施等教学环境进行及时调整,为中小学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防近”舆论氛围
  1.加大对学生的校内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定期开设近视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并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卫生挂图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用眼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和掌握预防视力低下的基本知识。
  2.强化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和邀请家长参加防近知识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让家长了解近视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因素等,使学生在校外接受家长的有效监督和督促,保持“防近”工作的连续性。重点向家长宣传:一是指导提醒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二是控制孩子看电视、看电脑、打游戏机的时间,小学生每天累计不超过30分钟,初中生40分钟,高中生60分钟;三是注意寒暑假和节假日,学校要指导家长,并督促检查学生在假期中,保持用眼卫生,保护眼睛,控制近视患病率;四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接触性传染病的发生。
  3.做好“爱眼日”的集中宣传。要充分利用“爱眼日”, 集中在校内外组织开展视力保护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4.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移动传媒等新闻媒介,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的形式把“阳光亮眼”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向社会发布,宣传科学用眼知识和先进典型经验,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关注、广泛支持的舆论氛围。
  (四)干预措施
  1.开展一体化中小学生视力现状调研,制定三级视力筛查制度
  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在中小学校全面实施三级视力筛查制度。
  一级视力筛查:与健康查体和视力调研相结合,在卫生部门的支持下,由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两次视力检测。
  二级视力筛查:市和区市教育部门安排专业机构为视力不良者进行全面视光学检查,包括远视力、近视力、眼位、眼肌、屈光度、立体视觉检查等项目。一级、二级视力筛查要与“一体化调研”相结合。市教育局、各区市教(育)体局分别组织两次以上的视力检测和数据统计,评估中小学学生视力低下防治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行为观察等工作,深入了解中小学学生防近知识掌握情况、行为改善状况。
  三级视力筛查:通过两级筛查排查出疑难病例,进行详细检查,在常规检查基础上增加散瞳检影验光、眼底检查、裂隙灯检查、同视机检查等。针对筛查结果和学生不同视觉健康状况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全程跟踪服务,科学控制近视新发生率,有效降低近视原患病率。
  2.完善学生视觉档案,建立连续动态的视力情况跟踪管理
  将学生视觉健康信息与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学生视力健康数据信息资料库,进行科学统筹管理,为近视防控工作的长序有效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和做到有力保障。
  从每年新生入学开始为每个学生(分班、分校、分区)建立视光学档案(青岛市中小学生爱眼档案),对每个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毕业进行全程跟踪指导,通过每学期两次的视力检查,及时掌握学生视力的波动情况,并以家长信、体检报告等形式将学生的视力连续性地反馈给家长,及时提醒、指导、制定防护措施。
  (五)确立近视防控试点学校
  在我市选择3所中小学校进行学生近视防控试点。通过建立交流、研讨、联谊等制度,促进防治工作的开展,做到早防早治,出经验,见成效,探索模式,培植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学校近视防控工作的开展。
  (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教育局牵头,选择专业的防近机构配合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专家指导、企业运作”的模式运行,逐步建立政府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体系。从而实现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科研、教育培训、预防保健、干预跟踪、宣传咨询等社会职能。
  四、政策保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区(市)教育(体)局、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要把学生的防近工作与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相结合,与青岛市教育局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相结合。
  (二)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投入,安排专项经费,进一步改善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和基本卫生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三)加强考核力度,确保防近的实效性
  按照《青岛市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职责》(见附件1),落实各自职责,切实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形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要层层建立防近工作考核机制,市教育局对区(市)教育(体)局,区(市)教育(体)局对学校,学校要将学生近视患病率的控制情况纳入教师、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价内容,提高防近工作在考核中的权值比重.
  五、实施阶段
  根据我市中小学卫生工作实际,青岛市中小学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应从加强宣传预防、爱眼护眼知识培训和师资力量职责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入手,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分阶段逐步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青岛市中小学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实施方案,各区市和学校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计划,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阳光亮眼”计划启动和试点。各级各类学校按照“阳光亮眼”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启动“阳光亮眼”工作。市教育部门将选择一个区(市)和部分学校作为“阳光亮眼”计划试点,重点进行工作指导。
  第三阶段:全员培训。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全员分级培训长效机制。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骨干校医以及局属学校校医的培训。
  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本辖区学校校医的培训。
  各级各类学校校医负责对各自学校教职员工进行专项培训。
  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还要对新入校的教职员工进行专项培训。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
  市及各区(市)教育(体)局将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学校“阳光亮眼计划”的开展及学生的视力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
  检查考核重点内容:
  1.知识普及率:以老师、学生、家长三个层面的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比例、培训质量和知识知晓率为考核点。
  2.近视率的比较:以近视率、近视新发率、近视增长率三个指标为考核点。
  近视率=被检出单眼近视视力低于5.0的学生/参加视力检测的学生总数×百分比
  3.读写姿势达标情况:以各学校读写姿势达标率为考核点。
  4.学生视光档案的建立:以各学校学生建档率和新生入学建档率以及规范情况为考核点。
  5.防视力低下工作开展情况:各学校防视力低下工作的开展,评选先进,树立典型。
  
  附件:1.青岛市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2.青岛市中小学生预防近视基本知识与要求
  


  附件1
  青岛市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一、学校领导
  1.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学生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近”工作计划和措施。
  3.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对学生“防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4.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防近”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防近”措施。
  5.定期研究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防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班级“防近”经验。
  二、体育卫生或思想教育管理部门
  1.负责制订学校“防近”健康教育计划,组织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近”宣传计划。
  2.管理学生“防近”工作,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生管理和班级评比监督内容。
  3.组织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
  4.组织开展师生眼保健操培训与评比工作。
  三、教学管理部门
  1.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计划。
  2.严格控制各学科的测验和考试次数,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布置课外作业适量。
  3.督促教师做到板书、多媒体课件字迹清晰端正、大小适当,容易辨认。
  4.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学生每天一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列入教学计划,将上下午眼保健操时间排入课表。
  四、总务后勤部门
  1.及时检查、修理及更换老化的灯管,确保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国家标准,照度分布均匀。
  2.定期安排教室墙壁粉刷,维护教室墙壁清洁,并监督采用低彩度、高亮度的材料进行粉刷。
  3.选用耐磨无光泽材料的黑板,并定期维护,确保黑板表面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4.根据学生身高,合理配置课桌椅。保证每间教室内至少有2种以上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配备可调试课桌椅的,要配合班主任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 为卫生(保健)室或学生计划室配备视力表灯箱,并标出5米线。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为每间教室配备标准对数视力表,标出5米线。
  五、班主任
  1.掌握班级学生的视力变化情况,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做好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学生的分档管理工作。
  2.教育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读、写姿势。做到读、写姿势和握笔方法正确,眼睛距书本三十厘米左右,写字一小时要休息片刻,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行进的车中看书,不在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
  3.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到室外运动或远眺,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4.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至少调整一次学生座位。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或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随意多留课外作业。
  6.定期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视力保护工作。每学期至少利用一次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近视眼的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注意控制学生在家用电脑、看电视时间,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学生视力有变化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7.督促并科学规范地指导学生每天上下午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8.组织班级干部、红十字青少年、卫生委员共同做好班级的视力保护工作。
  六、任课教师
  1.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按时下课。
  2.教学过程中,合理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3.教学过程中,做到板书字体清晰、字迹规范;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时,要调整好字体大小、颜色和光线强度,做到字体、背景简明清晰,对比度明显。
  4.严格控制测验和考试次数,按照规定要求布置课外作业,控制学生作业量。
  5.配合班主任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到室外运动或远眺。
  6.配合班主任督促并指导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七、校医(保健教师)
  1.负责拟订学校“防近”工作的计划,并报学校批准实施。
  2.每学期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经常性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
  3.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2次视力检查,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分析视力减退的主要原因,对视力不良的学生进行分类管理。
  4.学生视力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5.经常到教室检查学生用眼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以及眼保健操实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对生活委员或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培训,指导他们在班级中开展“防近”工作。
  7.培训、指导师生眼保健操工作,使之学会并掌握眼保健操的正确做法。


  附件2
  青岛市中小学生预防近视基本知识与要求
  
  一、正确的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
  眼睛距书本33-35厘米——举起左手,手指自然伸直,用指尖触摸自己的左耳尖,然后略微低头看书本,保持眼睛与书本距离为33-35厘米左右,即“一尺”;
  胸前距桌子边缘10厘米——将左手握拳,调整座椅和桌子的距离,使得胸前与桌子边缘之间的距离约10厘米左右,刚好能容纳自己握成的拳头;
  握笔握在距笔尖3厘米处——对于儿童,右手握住笔杆拇指、食指与中指共同握笔的交会点,距笔尖约3厘米处(或3厘米以上),或是食指尖所对准的笔杆位置与笔尖处约3厘米,即“一寸”。
  二、保持正确读写姿势
  1.读书写字应身处良好的视觉环境,或读书写字时光线充足,近距离用眼时间不宜过长,正确的读写姿势是预防近视发生的基本要求。
  2.读书看书时同样身体要坐直,保持眼睛与书本距离为33-35厘米左右。不歪头或躺着看书,不走路看书,不在晃动的车船上看书。
  3.写字时执笔角度要合适,用铅笔、钢笔写字时笔杆与纸面的角度在40-50度间,用毛笔写字时力求笔杆直立。
  三、读书写字视觉环境的要求
  1.读书写字时要有充足的光线,窗户光线或照明要从左前上方射来。不要在过亮、过暗的光线下读写,如太阳直射光线下、及晚光线不足时。
  2.尽量不用铅芯过细的笔写作业,铅芯要软硬适中,作业用纸要洁净,书写字体不要过小。
  3.选择适宜的桌椅读书写字,书桌高度以到上腹部附近为宜。
  四、操作电脑视觉环境要求。
  1.电脑屏幕最好背向或侧向窗户,避免出现反光现象。
  2.电脑操作台应低于一般课桌的高度,座椅最好高低可调。电脑屏幕中心应与胸部在同一水平线上。
  3.电脑屏幕与眼睛之间距离应不低于50厘米,视线应略低于平视线10-20度。
  4.电脑教室的光线要适度,不应太弱或太强。
  五、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连续近距离用眼时间不能过长,应控制在40-50分钟。课间休息时要注意放松眼睛,应到教室外远望、窗前远望或闭目休息。
  2.操作电脑时间不能过长。操作电脑一般每次操作40-50分钟左右,应休息一下眼睛,做眼保健操,每次不超过15-20分钟,连续累计不超过2小时,室外活动或在高处窗口远望。
  3.应尽量减少连续看电视的时间,累计时间,小学生每天不超过1小时,中学生不超过2小时,不玩或少玩游戏机,不要连续因玩游戏机而在屏幕停留较长时间。
  六、坚持做眼保健操
  1.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要坚持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
  2.做眼保健操应注意双手干净,做到穴位准确、手法正确、力度适当。
  3.学校要按规定准时播放眼保健操音乐和口令。
  七、保证睡眠、均衡营养、加强锻炼
  1.睡眠要充足,保证大脑和眼睛得到充分休息。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2.不挑食、不偏食,均衡饮食,保证营养全面。
  3.按比例吃蔬菜瓜果,保证摄入富含维生素A食品(如胡萝卜、菠菜、动物肝脏、杏、枇杷等)。
  4.多到户外运动走向大自然,多参加球类运动、多观察树木花草,多远望青山绿水,使眼睫状肌得到放松。
  八、定期检查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
  1.每学期要检查两次视力,出现视力下降时,要尽快到医院眼科做进一步的检查。在医生的指导下,纠正错误的用眼习惯,尽可能用自身能力矫正视力。
  2.如果确认已患近视,要及时到医院验光配镜。要到有资质的验光机构配镜。不追求过高的矫正视力,矫正视力达到5.0即可。
  3.不要互相借戴眼镜。每个人的屈光度数、瞳孔距离不相同,互相借戴眼镜会出现眼疲劳等症状,影响视力,有害无益。
  4.16岁以下的儿童少年一般不宜配戴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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